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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

发布日期:2015-12-22    作者:制药工程学院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,深化职业教学模式改革,探索和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、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课堂教学模式,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,同时鼓励教师认真钻研业务,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,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度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和评选时间

专业课、实验教师和行政兼职教师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评:1.按照《教师法》的有关规定,能够认真履行教师义务;2.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学院优质课评选标准主要包括:教学目的、教学内容、教学过程、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等五个方面,着重体现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。

三、评选程序和名额

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,教务处备案后逐级推荐,参加市和省级评选的程序进行。

教务处负责评选工作的指导。

学院根据评选参考标准制定各科评选标准,并对参评教师进行评分,请于4月10日前报教务处评选结果。

四、评选要求

1院级优质课教学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坚持标准,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。对于弄虚作假,未按规定程序评选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。

2学院制定优质课教师的讲课顺序和课程时间限定。

3优质课教学评选参评人员提供纸质教案一份;同时将电子文档提交至各教学教研室。